近期,根據公安部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的總體部署,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網安部門持續加強對網絡謠言的打擊力度,堅決遏制網絡謠言高發頻發態勢。
案例一 依法查處顏某某編造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殺”網絡謠言 2023年01月03日,網民顏某某在某網站平臺發布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殺”信息并附兩張女子浮尸圖片。 經查,顏某某為博取關注、吸引流量,編造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殺”的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討論,造成社會不良影響。 杭州臨平警方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規定,對顏某某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。
案例二 依法查處葛某某編造“杭州2名消防員在火災中犧牲”網絡謠言 2023年01月08日,網民葛某某在短視頻平臺發布杭州某地火情現場視頻,并配文“#杭州后市街定安苑著火#杭州2名消防員在火災中犧牲”。 經查,葛某某為博取關注、吸引流量,東拼西湊新聞內容,編造“杭州2名消防員在火災中犧牲”謠言信息,引發網民關注討論,造成社會不良影響。 杭州上城警方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規定,對葛某某處以行政罰款300元的處罰。
案例三 依法查處華某某編造“西湖區成為杭州唯一雙減改革區”網絡謠言 2024年1月11日,華某某在某平臺發布“西湖區成為杭州唯一雙減改革區”的文章。經向杭州市教育局核實,系混淆概念,為不實信息。 經查,華某某為博取關注、吸引流量,編造“西湖區成為杭州唯一雙減改革區”的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討論,造成社會不良影響。 杭州拱墅警方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規定,對華某某處以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。
造謠傳謠將承擔哪些法律后果 如果構成犯罪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相關規定,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;如果擾亂公共秩序,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尚不構成犯罪的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等規定,可能被給予拘留、罰款等行政處罰;如果侵犯了民事主體的名譽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的規定,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。
網警提醒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,對于在互聯網上編造散布虛假信息,捏造傳播網絡謠言,擾亂公共秩序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。請大家知法守法,文明上網。